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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春节营销、广告宣传,这六种行为不能有!

作者:中质在线 日期:2022-01-21 点击: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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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商品消费量逐渐增多,广告投放量逐步加大,为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以下六种行为加强广告监测监管。

1. 假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对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发布虚假广告。

2. 搞封建迷信、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导向问题广告。

3. 擅自以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标志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4. 违反商品或服务价格管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鼓动超出正常储存数量或者周期,大量囤积居奇日常消费商品,煽动价格波动的违法广告。

5. 以消费“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野生动物为营销元素,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6. 发布涉及民生领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和校外培训等违法广告。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以上六种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注说.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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