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市场监管 质量新闻 政策文件 质量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旭日市场监管所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经销商

作者:中质在线 日期:2023-03-31 点击:130
一键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切实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伊美分局旭日市场监管所联合质量计量综合股召开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约谈会议,集中约谈宝岛、雅迪、哈牛、上海建设、小鸟5家品牌电动车经销单位。

会上,旭日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就《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经营户经营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电动自行车、骑行头盔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二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明码标价制度。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坚决杜绝采购、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三是坚决不能从事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车违法行为。现行电动自行车国标规定最高速度为每小时25公里,禁止擅自更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

会议现场共签订《行政约谈书》5份,参会商户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营造安全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

下一步,伊美分局旭日市场监管所将以此次约谈会议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查重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注说.jpg

上一条:广西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推进医疗美容行业广告整治

下一条:青海省海西州市场监管局四项举措规范通信基站转供电收费行为

赣公网安备 360111020004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