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綦江区惠百家副食超市经营的辣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惠百家副食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惠百家副食超市已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辣椒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噻虫胺、啶虫脒,未经充分分解,残留在辣椒中。綦江区惠百家副食超市进货时也未查验该批次辣椒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綦江区惠百家副食超市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进货单据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日向綦江区惠百家副食超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2月2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向綦江区惠百家副食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来源: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